起重,指垂直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一种机械行为,由起重机械完成,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起重作业是将机械设备或其他物件从一个地方用液压升降机送到另个地方的一种工业过程。多数起重机械在吊具取料之后即开始垂直或垂直兼有水平的工作行程,到达目的地后卸载,再空行程到取料地点,完成一个工作循环,然后再进行第二次吊运。一般来说,起重机械工作时,取料、运移和卸载是依次进行的,各相应机构的工作是间歇性的。起重机械主要用于搬运成件物品,配备抓斗后可搬运煤炭、矿石、粮食之类的散状物料,配备盛桶后可吊运钢水等液态物料。有些起重机械如电梯也可用来载人。在某些使用场合,起重设备还是主要的作业机械,例如在港口和车站装卸物料的起重机就是主要的作业机械。
取物装置
取物装置是通过吊、抓、吸、夹、托或其他方式,将物料与起重机联系起来进行物料吊运的装置。根据被吊物料不同的种类、形态、体积大小,采用不同种类的取物装置。例如,成件的物品常用吊钩、吊环;散料(如粮食、矿石等)常用抓斗、料斗;液体物料使用盛筒、料罐等。也有针对特殊物料的特种吊具,如吊运长形物料的起重 架空单轨系统 横梁,吊运导磁性物料的起重电磁吸盘,专门为冶金等部门使用的旋转吊钩,还有螺旋卸料和斗轮卸料等取物装置,以及集装箱专用吊具等。合适的取物装置可以减轻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吊物坠落,保证作业人员的和吊物不受损伤是对取物装置的基本要求。
吊车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1)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吊车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或侧面拖曳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2)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3)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吊载荷小于许用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4)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
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锁住鼓轮。
(5)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6)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7)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8)若两台吊车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吊车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吊车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总和的75%。
2、回转
(1)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2)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3)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臂伸缩臂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