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运送
跨国运送遗体费用高昂、手续繁琐。遗体运送通常由亲属或其委托的丧葬公司自行联系航空公司了解相关服务及具体要求并做出决定。
(一)出境。跨国运送遗体需符合两国有关法规,通常需提交死亡证明、按要求包装棺木并提前运送到机场,办理离境清关手续。
(二)入境。跨国运送遗体进入中国内地需遵守《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规定》。遗体需作防腐处理并放在有锌皮的密封棺木内。自境外运入遗体及殡仪事宜,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负责。死者亲属或承运人需与该机构联系办理。
如欲将遗体运送回香港,请进去香港特区政府一站通网页或特区政府食物环境署网页,了解详细要求。
如亲属不能来美处理后事,可书面委托当地亲友或丧葬公司代为办理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运送等事宜。如受托人或丧葬公司需要,授权委托书可能需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以及美驻华使领馆双重认证。
目前国际运输遗体的流程是什么?
按照《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三条 需要入境或者出境对遗体进行殡葬的,应当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和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遗体运输入出境事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事发〔1998〕11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有关殡葬和出入境手续。
对尸体的处理
在华逝世外国人的尸体,可在当地火化,亦可运回其国内。处理时,应尊重死者家族或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的志愿。
尸体火化应由死者家族或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提出书面要求并签字,由当地殡仪馆担任火化,骨灰由他们带回或运回其国内。
如外方不愿火化,可将尸体运回其国内。运送(尸体骸骨、骨灰)手续和费用原则上均由外方自理。招待或聘任单位可在处理手续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协助。
依据外方要求,在尸体火化或运回其国内前,可为死者举办简略的追悼典礼。有关单位可送花圈。可将追悼典礼摄影送死者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