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审核原件报建设单位存档——工程施工——调试-竣工移交甲方——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报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一般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用地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人员配备。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依法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7)依法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消防施工许可证办理。消防联动主要对给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消防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非消防用电切换、电梯等进行控制与切换及消防控制室以外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动作状态信号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