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许可时,从改善施工条件和缩短工期考虑应尽可能增加明挖土方量。一般是以顶板底面作为明、暗挖土方的分界线,这样可利用土模浇筑顶板。而在软弱土层,难以利用土模时,明挖土方可延续到顶板下,按要求架设支撑,立模浇筑顶板。暗挖土方时应充分利用土台护脚支撑效应,采用中心挖槽法,即先挖出支撑设计位置土体,架设支撑,再挖两侧土体。暗挖时,材料机具运送、挖运的土方均通过临时出口。临时出口可单独设置或利用隧道的出入口和风道。
机械开挖
开挖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本工程采用挖掘机配合堆土机进行开挖,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边坡的状态。开挖基坑,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暂留土层挖土机用反铲挖土时,为1250px左右为宜。
准备工作
(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2)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3)备好开挖机械、人员、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他设施。
机械开挖
1.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动。挖土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司机必须持证作业。
3.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液压系统及各铰接等部分,经空车试车运转正常后在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作业中不得碰撞支撑。
4.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和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近距离应符合操作规程要求(根据现场进输电线路的电压等级定)。
5.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6.配合挖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7.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8.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通畅,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9.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车辆出大门口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不污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