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商标的手续问题,这是必须要办理的,为按照法定程序的商标转让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甚至撤销其。那么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转让商标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受认可的具有机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大厅直接办理。在商标注册后,对其注册的商标用不上,留着等同于鸡肋,把商标转让出去反而能获利。
转让商标的规定手续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500元)。
4、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全部手续完成一般需要花费6-8个月的时间。其中的商标公证书不是每个商标转让都需要提供,得视商标局要求。不过如果转让的商标价值较大,或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商标局一般要求提供公证书。所有为了有备无患,受让人可以协商要求转让人提前。
办理注册商标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到公证处:
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转让方或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 ,应提供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转让方的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多人共有的商标需提供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已经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提交被许可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