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可以转让的。
商标转让流程相比较注册而言方便快捷,具体操作如下:
1.申请: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商标转让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代办。
2.受理:商标局在收到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后,会进行受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商标局不再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
3.审查:商标局会对双方提交的转过户材料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过户完成需要4-6个月。
4.核发转让证明:商标局审查完成后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即享有商标的专用权,《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准备材料: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