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 。
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股东的出资金额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在准备公司注册阶段需要认真思考决定的事项。
一般在创业初期,建议股东的人数不要太多,避免因股东过多而导致权力分散。对于“早期核心员工”和“小股东”,建议使用“股权代持协议”进行代持,不进入工商局公示的股东名单中,这样操作可以在保障权益的同时简化股权架构。一个简单、健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以及快速完成工商登记和变更等事项。
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
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他的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是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的时候才享有投票权。
公司在前期比较简单时,可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即可。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职责。
1、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如:有些招投标项目,会限定参加成员只能是公司等机构;在跟合作伙伴签合同时,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2、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公司需要扩展渠道或平台,就要遵守这些平台的入驻规则,如天猫、京东等都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3、公司作为市场和社会中的一个力量,通过与外界的合作,反复的磨合,可以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市场发展和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