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拆除的施工一般要求: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员检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帽
(4)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5)临时用电必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的执行。
(6)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距离。
(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
(8)楼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9)应制定相应的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0)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2、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3、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4、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5、爆破拆除,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6、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应将投保证明及拆除作业人员名册报市房屋拆除管理室。
任何拆除都是有一定的不因素,为了保障人物,在作业的时候一定要全力做好拆除细节工作,按方案有规范的施工作业。先在工程施工周边围好围栏及设置明显的警示牌,根据方案来切断建筑物的排水、电、暖等管道和线网。遇到有高处拆除作业的时候,一定要搭设专用的脚手架或作业平台。拆除工程施工时要注意自上而下和对称的顺序,原则上是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如遇有恶劣天气时,应该暂停高处的作业以保障拆除中的人员。
梁、柱、墙侧模板应在混凝土浇筑后夏季不少于12小时、冬季不少于48小时后拆除。需提前拆除时应进行试拆模,在监理单位确认不影响混凝土外观质量的前提下,方可拆除。
1.非承重模板(墙、柱、梁侧模)拆除时,结构混凝土强度宜不低于1.2Mpa,以能保证砼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坏,承重模板(底模)的拆模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具体要求时,砼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2.对于框架柱模板及墙侧模板,可在砼终凝,并养护94小时后,砼强度不小于1.2Mpa后拆除。侧模拆除后,柱墙面上立即围盖湿麻布袋,加强砼的养护。
3.拆模顺序为后支先拆,先支后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
4.拆除跨度较大的梁底模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再向两端。
5.拆模时不要用力过猛过急,拆下来的模板及钢管要及时运走、整理。
6.所有模板的拆除均必须征得甲方监理的同意,且附有拆模通知单及拆模强度报告。
7.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及支架应及时清运,并进行清理、整理、刷隔模剂,集中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