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货物的包装方式的注意事项:
根据货物体积选择包装的尺寸。未装满的包裹容易坍陷;包裹装的过满容易胀裂。
必要时使用封箱胶带,这是密封并确保包裹完好的有效方法。如果没有封箱机,要使用强力胶带。
将易碎品放在包裹的中间位置;确保其没有接触到包裹的任何一侧。货物各个侧面均要填满防震填料。
将粉末和颗粒状物品放在强力塑料袋里密封,并使用坚硬的纤维板包装盒。
非固体物品使用 “ 向上箭头 ” 标签。
包装不要过度密封。记住:海关当局有可能对任何货物进行开箱检查。不要使用玻璃纸的带子或绳子封箱托运货物。不要以为有了 “ 易碎 ” 和 “ 轻拿轻放 ” 标签就取消细致的包装。标签仅可作为提供信息之用。
一、国际运输中快递对包装的一般规定:
1、 货物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轻便,在运输过程中能防止包装破裂、内物漏出、散失。
2、 包装的形状应适合货物的性质、状态和重量,并且便于搬运、装卸和码放。
3、 在特定条件下承运的货物、动物,如鲜活易腐货物等,其包装应符合对各货物的特定的要求
4、对特小快件货物(如小件样品),必须外加一定体积的木箱或纸箱包装(用填充料衬垫等),包装后整个快件货物的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CM,小一边不得少于5CM。
5、 包装内的垫付材料(如木屑、纸屑)不能外漏。
6、 如果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向发货人作出说明,要求发货人改造或重新包装后方可出运。
二、部分货物的特殊包装要求: *钢琴、陶瓷、工艺品等偏重或贵重的物品请用木箱包装
1)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对未经过加工的原木、或原木包装有严格的规定,必须在原出口国进行熏蒸,并出示承认的熏蒸证,进口国方可接受货物进口。否则,罚款或将货物退回原出口国。
2)欧洲对松树类的木制包装规定,货物进口时必须有原出口国检疫局出示的:没有虫害的证明。
3)加工后的木制家具不用做熏蒸。
*日常生活常用类物品如书籍、各种用具等可用结实的纸箱自行包装,并做防潮处理。
*易碎类的物品用东西填充好,避免损坏。
4)条件允许,在纸箱内铺垫一层防水用品(例如:塑料袋、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