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位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走道、电梯厅、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
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和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除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外,还应设消防卷盘(消防水带)。
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凹廊时,开向凹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阳台时,开向阳台的门、窗可设普通门、窗,但不得设置移门或侧拉门。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为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的阳台、凹廊内不应设有可燃物(包括管道保温材料)。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LX;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