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到达率高,有效覆盖受众。户外LED大屏媒体建设位置大多位于核心城市的地标建筑、中心商圈、交通干道,以及其他人流量密集的具有功能性的场所。随着城市化进程及家用车的普及,这些场所已经成为城市主流人群从事商务休闲、餐饮购物、工作外出等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因其具备稀缺、核心等特征,也成为具有营销价值和品质的媒体形式。
研究发现,户外LED大屏能够有效提升受众对品牌的认知和态度,针对户外媒体,受访者更倾向于认为户外LED大屏上播放广告的品牌是具有实力的大品牌以及各行业的领导品牌等。同时LED大屏广告对于提升品牌和产品的印象也非常有帮助,76.1%的受众肯定了户外LED大屏广告对品牌及产品印象提升的影响度较大。产品的广告宣传力度以及由此形成的良好品牌形象,对于消费者购买将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次,视觉冲击,创造独特传播价值。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和户外广告的发展,人们对LED大屏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的路牌、灯箱、单立柱、霓虹灯等表现形式单一的户外媒体已经无法满足受众的需求。受众接触媒体的时间被进一步被分割,能够在有效时间内吸引目标受众注意力的媒体将成为发展潜力的媒体。
LED大屏的屏幕面积大,具有醒目、视觉冲击力强、视角范围广和色彩炫丽等特质,具有良好视距及超清画面,加之独特的空间优势,使得LED大屏媒体吸引着都市人群的眼球。根据有关媒体调查发现,户外LED大屏媒体平均周到达率为61.8%,平均每周商圈到达频次为3.8次,月平均到达率为79.3%,30%的受众主动关注户外LED大屏媒体,受众平均单次目光停留为15.1秒。LED大屏具有相对稳定、反复接触的受众群体,这有利于LED大屏媒体的信息有效传递及理解。
再次,反复传播,增强受众接受意识。根据CRT的调查,还有一大优势是LED户外显示屏相较于其他媒体所不具备的优势,那就是显示屏的传播次数多,到达人群主要体具有年轻化、高学历和高收入的特点,经常接触的受众中21-45岁的比例为80.2%,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为65.9%,中高层管理者比例为34.8%,他们具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消费力强。
接触户外LED大屏广告后,受众行为受到广告影响,产生后续的行为意向,其中,近20%会上网主动搜索相关信息,6.7%会直接进店咨询,24.7%会尝试购买该产品,还有37.3%会向他人传递或主动讨论相关产品资讯,形成二次传播。由此可见,户外LED显示屏的传播效果较好。
重量更需重质,户外LED大屏重塑规范
户外LED显示屏的兴起和发展是户外媒体发展一股不可阻挡的洪流和趋势。有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LED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市场规模达到12.15亿元,较上年增长了35.5%。2012的市场规模达到1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6%。由于LED显示屏的众多优势,使得城市街头高端商区的传播媒介走进了巷口小道,甚至于开始呈现出泛滥的姿态。而显示屏本身的质量参差不齐、过度使用和繁杂无章,将会给城市建设和风貌带来负面影响。
彩光污染,户外大屏心头的痛
LED显示屏街头林立为普遍的影响就是光污染。据悉,目前国际上一般把LED显示屏光污染分成3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而目前我国只对白亮污染中的玻璃幕墙有相关规定,对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但是考虑到彩光污染的确造成了人们感觉不适,所以在设计LED显示屏幕时需考虑到显示屏幕光污染防治的问题。
LED二极管其本身为绿光源,虽在集群式运用的LED大型巨型显示屏幕上因为在设计上的考虑和运用上的要求的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彩光污染,但这种矛盾是必然存在的,且是无法完全根除的。只有采用技术手段和政策法规限度减低彩光污染,协调广告商的需求和民众的观看心理。
到目前为止,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制定了新的户外LED显示屏相关管理办法,通过政府部门的介入更好的规范显示屏的光污染问题。去年,深圳市城管局出台了《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及北站地区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下称《规划》),对户外LED显示屏的设置区域、技术标准予以明确规定。据悉,《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于2012年9月起实施。《规划》明确,纯居住小区禁设LED屏,噪音、光污染等备受诟病的LED屏扰民现象有望解决。由于LED屏造价不菲,现有广告屏不会一刀切拆除。
LED全彩显示屏的发展,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要走,技术上不足及产品带来的光污染及噪音等,都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相信在不久的未来,LED大屏会走向一个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