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专业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一般来说,高级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如下¹²:
·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近1年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
高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则根据不同的专业和领域有不同的标准,一般要求申报人在任工程师期间,在科研、工程、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成果。具体来说,申报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条或多条:
· 获得科学技术奖一项以上。
·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一项以上;或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二项以上。
· 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国家勘察设计奖一项以上奖励。
·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目一项以上。
· 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
· 参与完成一项省辖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或研究开发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一项以上,通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 参与完成一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二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审批、采纳的县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单项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专项规划、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大中型)、风景名胜区规划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 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成功地推广应用二项以上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并经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认可;或撰写省(部)级以上工法二项以上(前三名),并经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鉴定、评价认可。
· 参与编写行业、省级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定额、标准图集一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 在建设工程管理中,获得省级行业管理奖两项以上。
· 参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译著或培训教材、技术手册,二万字以上;或独著或作为作者,在全国专业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对于破格评审高级职称的申报人,除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业绩条件中的两条或更多。
3、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参与高级职称评审,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数量的。在广西申报职称评审一般要完成90个继续教育学时的任务,并且需要提交相关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