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察是地质勘查工作的简称。广义地说,一般可理解为地质工作的同义词,是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之分。
地质勘察还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地热调查与地热田勘探、地震地质调查和环境地质调查等。地质勘察须以地质观察研究为基础,根据任务要求,本着以较短的时间和较少的工作量,获得较多、较好地质成果的原则,选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或方法,如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钻探、坑探、采样测试、地质遥感等等。
通过对影响区域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变形监测,了解基坑降水和开挖过程中对其影响的程度,做出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性的评价。
基坑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监测应包括对支护结构和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并提出各项监测要求的报值。 随基坑开挖,通过对支护结构桩、墙及其支撑系统的内力、变形的测试,掌握其工作性能和状态。
在接到一项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时,项目主持人首先应了解包括以下内容:
(1)场地的勘察范围:应以项目的规划图和地形图为准。
(2)场地的勘察阶段:不同的勘察阶段对勘察的要求是截然不同的,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施工勘察应符合进一步查明岩土条件或异常情况的要求,因此,勘察要求必须明确勘察阶段。
(3) 工程重要性等级和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的目的是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结合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划分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直接决定需要采用的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和勘察评价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