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
银行存款证明主要就包括两类:一是出具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二是出具证明持卡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大家根据自身需求去申请开具相应的存款证明即可。
不过大家需要注意,在出具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时,只能证明申请前及以前的存款余额,而无法证明申请当日的存款余额的;还有,在出具证明持卡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时,长是不得超过一年的。
企业资金证明办理,需要法人身份证件,公章,财务章,人名章,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正副本原 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提前在银行预约。
浦发银行开具存款证明:
凡存有浦发银行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教育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的储户,皆可申请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
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原则上由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如非存款人本人提出申请,应提供存款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及代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由原存款行受理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申请开证。
已挂失的定期储蓄存单(折)在未办妥挂失存单(折)的补发手续前,不得申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的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