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坑工程设计中应包括支护体系选型、围护结构的强度、变形计算、场地内外土体稳定性、渗透稳定性、降水要求、挖土要求、监测内容等,应注意避免"工况"和"计算项目"两方面可能的"漏项",从而导致基坑失误。
在施工过程中。尤其在软土地基中施工时,应该研究挖土的方法、过程以及支撑与挖土的配合。设计的基坑工程基本功能应满足∶地下工程施工空间要求及;主体工程地基及桩基及环境(包括相邻建筑物 ,构筑物及地下共用设施等)。
降水深度通常控制在基坑开挖面以下 0,5~1.0m,过深时容易引起渗流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常用的井点类型有轻型井点、多级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及深井并点, 应该根据基坑规模、开挖深度和土层渗透性并结合地区经验选择。当基坑开挖深度小于 3m 时,通常可采用明沟排水,大于 3m 时宜采用井点降水。
每次挖到规定深度后。 应及时架设支撑,·般情况下不宜超过 48h,以防地基土塑性变形的发展。对于大型基坑应结合主体丁程情,采取在平面 上分段。深度 |分层的开按方式。这样可以较为有效地减八事故的发 .生和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