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技术转移话领域: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组织从事技术转移化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报名。评审专业主要包括技术转移研究、技术推广、运营孵化、科技咨询、科技管理等五个方面。
科技系列工程系列:全省科技系统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个人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岗位管理条件。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必须在有空岗的条件下,方可申报,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中级满两年可以申报,
硕士,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学士学位,中级满五年可以申报,
后取本科,中级满5年,工作满15年以上,
大专,中级满五年,工作满25年,后取大专,工作满25年。
(四)科研技术条件
1.完成一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改造、设备改进项目,
2.发表论文两篇,
3.完成专业技术项目6项以上,金额大于500W,
4.获得市级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