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残疾或严重伤病不能参加考试且长期免课的考生,可到县级以上学校和医院申请免课证明(残疾人须持有残疾证明)。 可以参加体育活动,但因突发身体疾病或意外伤害而不能在一周内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出示证书或申请免考。
开具免体证明就是为例规避体育考试。一般‘免体’的原因是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或扭伤、骨折等外伤等情况。如果符合这些要求可到当地三甲医院,联系对应医生。符合条件的医生是可以开具免体证明的。如果不符合医生也不会开具免体证明。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凡心、肝、脾、肾、肺等主要脏器有疾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可填写免测申请表申请免测。凡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正处在月经期的女生或在测试期间患感冒等学生均不能参加测试(但是需要参加补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