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的患者都经过一段时间住院,出院时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门急诊是比较常见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诊或门诊挂号,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一张“诊断证明书”,写好基本信息和诊断后,会给出方案,其中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
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出院证明是医院为患者提供的一种证明,证明患者已经或者病情已经稳定,可以出院回家。如果您需要打印出院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前往您就诊的医院的医务室或者病案室,向工作人员申请出院证明。
2. 工作人员会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信息,例如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诊时间等等,以便他们能够快速地为您打印出一份准确的出院证明。
3. 一旦您提供了所需的信息,工作人员会为您打印出一份出院证明,并在上面盖上医院的公章和医生的签名。
4. 您需要检查一下出院证明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果有任何错误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您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修改的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认可书、麻醉认可书、输血知情认可书、特殊体检(特殊)认可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体检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体检资料、病理资料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