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权医师无权出具。
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住院证明一般包括住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和出院证。现在的电子病历都是保存一定时间后,要打印病史,还要打印出院证明。如果病例是手写的,你可以去看主治医生,说明原因再写一份。只要你住过院,医生就会给你一张住院证明。向医生明确表示自己要住院证明,医生就会给,没有医生不愿意给自己住院的病人住院证明。
病理报告是病理科医生对从病变部位获得的组织进行切片染色后在显微镜下观察得出的结果。一般病理诊断是许多疾病如肿瘤诊断的金标准。
为了明确病变的诊断,要从患者体内取出病变组织,经过一系列的取材、固定、脱水、透明、浸蜡、包埋、切片、染色等组织处理的过程,将其制成病理切片,在显微镜下观察病变区域的组织和细胞形态结构的变化,也包括进一步的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基因检测、特殊染色等综合分析。是对病变的肉眼观察的描述,还有显微镜下的结果和诊断,可以帮助医生明确疾病的诊断,对后续的和随访起到帮助。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都会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单位及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