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贷款(Short-term loans)是我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形式,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我国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为流动资金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信用借款。
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一般在六个月左右,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办理一次展期,展期不能超过原定期限。
贷款短期限是4天,金额为10多个亿。超短期贷款(就如你所说的几天的贷款)银行仍可以办理。但具体是否办理,要看当地银行是否认为该业务有利可图。一般来说,个人贷款是不会做超短期的,只有公司贷款,且金额相对较大的,银行才愿意做超短期贷款。当然,如果银行考虑到今后的业务关系、社会关系,仍可能去做其它一些赔本的超短期贷款。因为超短期贷款银行的审批程序、成本与其它贷款完全一样,但由于时间短,收取的利息少,因此很可能赔本,故银行一般没有愿望去做这些贷款,尤其是一次性的客户。
短期借款资金的优点在于可以随企业的资金需要安排,便于灵活使用,取得程序较为简便。特别是在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对发放中长期贷款一般比较谨慎,利率也较高,这种情况下,短期借款就成为很多企业为重要的财务资源通道。但短期借款突出的缺点是短期内要归还,于是需要保证资产的流动性,以符合一定的流动比率要求。资产的流动性与收益性是一对矛盾,企业的资产结构配置上出现的失误将会导致一种普遍,但是非常危险的现象——短贷长投。在此情况下,企业必须要能具备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动机制,如果资产的盈利能力不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匮乏,就会使企业资金的周转发生困难,造成流动比例下降,偿债能力恶化,陷入难以自拔的财务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