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的申请条件:
1)、招标文件资料。
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3)、保函格式(通常招标文件中备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公司的决议等。
见索即付保函是一种独立的付款保证。尽管该保证旨在保障受益人在基础合同项下不受损失,但它独立于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基础合同,并构成担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性承诺,该承诺自保函开出后即产生约束力。
只有在与保函条款相符的情况下,受益人才有权得到付款。如受益人未能提交保函规定的单据或所提交的单据与保函要求不符,或索赔要求末以保函要求的形式出具且未能在保函有效期内提交,受益人就无权获得付款。
保函的单据化特征表现为其金额、付款期限、付款条件和付款责任的终止(即到期日)均取决于保函本身条款及索赔书和其他保函所规定单据的提交。因此,担保人并不关心对客观事实的调查,如委托人在履行基础合同中违约的事实,或受益人由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