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一年时间,国际快递巨头UPS在中国内地获准经营的快递城市就由5座增至19座。UPS是分“5+2+12”三批次申请,获准了在19座城市开展除信件之外的国内快递业务。 产业洞察网《航空货运行业深度评估及市场调查研究发展分析报告》显示,UPS在快递市场的开拓,虽短期内不会给本土快递企业带来实质影响,但对侧重中高端市场的顺丰以及EMS还是不可避免会带来一些冲击。但EMS市场人士则表示相对来说,航空货运或将受到更大冲击。此前,在联邦快递和UPS首次分别申请在8座城市和5座城市快递业务许可时,中航协就曾代表国内航空业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激烈反对。中航协人士当时称,两家公司的申报行为是利用了中美对于快递业认识与法律的差异,“以快递为名,行航空运输为实”,一旦以快递名义进入中国市场,凭借其垄断技术、全球性网络,将迅速占取我国境内链接全球的物流市场,对国内航空货运市场造成严重冲击。
使用单据 航空货运使用的是航空运单,邮政使用的是包裹单,航空快递业也有自己的独特的运输单据——交付凭证(Proof of Delivery,POD)。交付凭证一式四份。联留在始发地并用于出口报关;第二联贴附在货物表面,随货同行,收件人可以在此联签字表示收到货物(交付凭证由此得名),但通常快件的收件人在快递公司提供的送货纪录上签字,而将此联保留;第三联作为快递公司内部结算的依据;第四联作为发件凭证留存发件人处,同时该联印有背面条款,一旦产生争议时可作为判定当事各方权益,解决争议的依据。
5.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异议的提出 1.货物的明显损坏,应在发现损坏时立即提出,迟在收到货物后14天内提出; 2.货物的其他损坏,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3.货物延误,自其自由支配货物之日起21天内提出; 4.货物没有交付,自填开货运单之日起120天内提出。 诉讼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或从飞机应该到达之日当日起,或从运输停止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否则即丧失承运人诉讼的权利。
航空货运单的限制 一张货运单只能用于一个托运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托运的由承运人承运的,运往同一目的站同一收货人的一件或多件货物。任何IATA成员都不允许印制可以转让的航空货运单,货运单上的“不可转让”字样不可被删去或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