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应急贷款所需条件:
(1)借款人年龄需年满20周岁;
(2)在本地有稳定的工作;
(3)借款人近半年没有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4)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申请个人应急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借款人近三个月银行流水详单;
(3)借款人需要提供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者是劳动合同;
小额个贷的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贷款期限:抵押额度的有效期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