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病后持社保卡到门诊收费处结算当日的医疗费用,持卡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请仔细阅读收据清单,尤其是明细清单中(丙)类、(全自付)的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据、清单和等相关清单,并保管好社保卡。
就诊类型为‘北京市医保’和‘公疗医照’的患者,预约成功以后,在就诊当天超过取号时限未取号的,则记一次爽约,连续三次爽约的患者,则进入爽约黑名单,以后一次爽约日期开始计算,30天之内无法使用手机挂号。如果是在预约号就诊当天日期取号限制时间之前取消预约的则不记入爽约;就诊类型为‘自费’、‘公费’、‘异地医保’和‘新农村合作社’的患者,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在线缴费失败,系统自动将锁号释放的情况,不记入爽约。
超过医院规定时间未报道者,系统将自动撤销预约订单,并且记违约一次,已支付的挂号费用亦不会退还;如果您无法按时前往就诊,请务必在服务商/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取消订单,超过规定的时限,将不能取消订单。请您务必知晓并接受医生有可能会因为突发情况而临时停诊,一般服务商/医院会提前发送短信通知,但亦有可能会出现来不及通知的情况。
挂号需知:
1:预约挂号服务纯属客户委托事宜;
2:客户需要提供资料(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需要科室或者医生姓名);
3:医保客户请主动说明,并提供相应医保证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