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作为建筑安装类设计的分项设计,有着专业性强,要求高的特点。主要分为主动防火与被动防火两大类规范。
常用的消防设计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规范等。
消防设计是指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用途,制定合理的消防措施,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报警、疏散和灭火,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性质,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如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别的建筑物对消防设计的要求也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
消防备案是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消防报备需要的材料有: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消防报审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如果是备案抽中的情况,还需要备案凭证及备案表。
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图纸,以及加盖设计师注册章、审图机构章的图纸。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委托代理,需要提供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图纸要求:所报审图纸必须是蓝图,并盖有设计单位报审章,附有装修所在层的原始平面竣工图。
消防验收意见书:原工程的消防验收意见书一份(复印件),98年以前竣工验收的不需要。
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施工许可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审核合格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