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附加信息增加。新系统单独增加了票据附加信息,作为票据正面的补充信息,记载票据相关信息、票据行为人详细信息、票据保证增信信息等。这使得持票人对背书人的信用、兑付情况和保贴额度有详细的了解,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和提升票据流动性。
企业信息报备,用票更。参与者服务机构在为企业开通票据业务权限前,应向票交所报备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结算账户等信息。票交所校验通过后,接入机构才可以为企业提供票据业务服务,从源头防止企业信息被冒用。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法人或其他单位,汇票到期前3~~5天持票人到自己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承兑行收到委托审核无误于到期日将款项划到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凭现金支票取款。
持票人为个人,可以把票据继续转给别人,或用别人账户发委托收款后取款。
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以商业承兑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的票据。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