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提示付款流程,提升兑付效率。到期提示付款,票交所自动发起;提前及期后提示付款,持票人手动发起;提前提示付款,银票或商票均需由承兑人应答;到期及期后提示付款,银票自动应答,商票手动应答且不应答日终拒付。
不得转让标记撤销。原被背书人可申请发起对“不得转让”标记的撤销申请。因误操作而将票据标记为不得转让,在ECDS系统中或许只能哑巴吃黄连,默默守护或是联系承兑人提前兑付,这一问题在新系统中终于得到了解决。
票据贴现是企业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银行授信业务。票据一经贴现便归贴现银行所有,贴现银行到期可凭票直接向承兑人收取票款。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并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进行流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