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疾病不能参加军训的有: 1.已明确诊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如风心病,心肌炎,脑血管畸形等疾病不能参加军训。 2.(青少年型)冠心病患者、有急性胰腺炎病史的人不能参加军训。 3.学生患传染病正在传染期者不能参加军训。 4.患有、过敏性等呼吸道疾病者不能参加军训。 5.身体有骨折或有受损者不能参加军训。 6.其他异常情况如电解质紊乱(低钾等)、女性月经期间身体不适者不能参加军训。
大病历是完整病历的通称。大病历一般是指临床医师在诊疗计划中的全部记录和总结,它反应了疾病的全过程,包括病人的发病,病情演变、转归和诊疗计划。完整病历是确定诊断、制定和预防措施的依据,也是临床、教学、科学研究的真实可靠的素材,更是重要的法律依据。编写系统而完整的病历是医师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临床医师必须努力学习,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病历的采集和编写。
现病史是病史中的主体部分。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其内容主要包括:
(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和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性质、程度及其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的特点及变化,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 、体力和体重的变化等。
接身体的各系统详细询问可能发生的疾病,这是规范病历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可以帮助医师在短时间内扼要了解病人某个系统是否发生过的疾病与本次主诉之间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现病史以外的本系统疾病也应记录。
①呼吸系统: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喘息;咯血、低热、盗汗、胸痛,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
②循环系统:心悸、活动后气促、晕厥、血压升高、心前区疼痛、水肿。
③消化系统:食欲减退、反酸、嗳气;恶心、呕吐;腹胀、、腹泻、;呕血、黑便、黄疸。
④泌尿系统:尿频、尿急、尿痛、排尿困难、尿量改变、尿的颜色改变、尿失禁、水肿、。
⑤血液系统:乏力、头晕、眼花;皮肤粘膜苍白、黄染、出血点、瘀斑;鼻出血、皮下出血、骨痛。
⑥内分泌及代谢系统:食欲亢进;怕热、多汗、畏寒;多饮多尿;双手震颤;性格改变、体重改变。
⑦神经精神系统:、头晕、晕厥;、意识障碍;颤动、抽搐、瘫痪、感觉异常;记忆力减退、视力障碍、情绪状态、智能改变。
⑧运动系统:关节疼痛、运动障碍;肢体肌肉麻木、震颤、痉挛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