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3日我国实验室认可制度与亚太实验室合作组织(APLAC)的主要成员中的12个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2000年11月我国实验室认可体系又与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和南非、巴西的实验室认可机构签署了互认协议。至此我国已与27个国家和地区中的37个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和经济贸易地区的实验室认可机构达成了互认协议。我国认可的实验室以及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校准数据开始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这意味着在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方面,我国质量认证制度又向国际化的要求迈出了一大步。
收费项目与标准
1 认可收费项目为:申请费(初次评审、复评审、扩项评审等申请时收取)、评审费(对申请人进行文件审查、现场评审(包括初次评审、复评审、监督评审、扩项评审、纠正措施验证评审等现场见证)时收取、审定与注册费(初次评审、复评审、扩项评审等时收取)、年金和工本费。
2 认可收费标准为:
申请费:500元;
评审费:2500元*人·日 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审定与注册费:600元;
年金:1000元;
工本费:CNAS印制文件资料实际支出的成本费。
对港澳台及国外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相关认可收费标准,依据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
3 CNAS根据申请人或获准认可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规模和评审范围的大小,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原则,确定评审所需的人日数。
4 评审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申请人或已认可机构承担。
申请CMA认证的检测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足够数量和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完备的管理制度;有完备的检测标准和检验方法;有必要的公正性声明等。
申请CNAS认可的实验室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足够数量和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完备的管理制度;有完备的检测标准和检验方法;有必要的公正性声明等;同时还需要满足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相关要求。
中国计量认证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1]计量认证不仅是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所有从事该项目检测的机动车检测场所都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在报告上使用CMA标记;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实验室也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对“非典”进行防范及控制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都是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