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证有哪些特点?
1、银行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银行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保证书。
开立银行信用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开立银行信用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2、 开证银行信用证时间的掌握应在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开证银行信用证要求证同一致,必须以对外签订的正本合同为依据。因银行信用证是一个独立的文件,不依附于任何贸易合同。
4、由于银行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管货物质量如何,也不受合同约束,所以为使货物质量符合规定,可在开证时规定要求对方提供 商检 证书,明确货物的规格品质,指定商检机构。
5、银行信用证内容明白无误,明确规定各种单据的出单人,规定各单据表述的内容。
6、合同规定的条款应转化在相应的银行信用证条件里,因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只要单据表面与 信用证条款 相符合,开证行就必须按规定付款。如信用证申请书中含有某些条件而未列明应提交与之相应的单据,银行将认为未列此条件,而不予理采。
7、明确信用证为可撤销或不可撤销信用证。
8、国外通知行由开证行指定。如果 进出口 商在订立合同时,坚持指定通知行,可供开证行在选择通知行时参考。
此外,根据信用证的撤销性质还可以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而不可撤销信用证则是指一旦开出就不能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稳定性,通常使用的都是不可撤销信用证。
为什么用信用证结算?
① 信用担保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货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担保方,在担保活动中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② 交易管制和外汇管制
在进口管制和外汇管制严格的国家,可以采取信用证结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