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办理机动车报废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表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二)车辆相关证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三)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主营项目:报废车回收,东莞收购黄标车,机动车报废流程 如果您的车辆已经达到应该报废的条件,需要办理报废,请您相信我们!我们会耐心细致的为您解决疑难问题。我们真诚地迎候东莞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前来洽谈报废汽车,我们承诺将尽努力为您提供便利,保证让您没有后顾之忧。
汽车报废标准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技术 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 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有以下情景: 如符一条,即属事故车: 1、经过撞击,损伤到发动机舱和驾驶舱的车辆。 2、车身后翼子板撞击损伤超过其三分之一的车辆。 3、纵梁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4、减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5、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6、因撞击造成汽车气囊弹出的车辆。 7、其它不可拆卸部份有严重的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8、车身经水浸泡超过车身二分之一,或积水进入驾驶舱的车辆。 9、车身经火焚烧超过0.5平方米,经修仍存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