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等级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由气象主管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颁发和管理。甲级资质单位可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而乙级资质单位则限于第三类建(构)筑物的检测。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单位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经营场所: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专业人员: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有一定数量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制度: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及健全的技术、档案和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资质申请流程大致包括:
- 确定资质申请等级(甲级或乙级);
- 准备相关材料,如企业资质、技术人员资格、设备清单等;
- 向所在地气象局提交资质认定申请;
- 通过气象局的评审,包括对技术力量、检测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考核;
- 获得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进行定期复审。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无损检测。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工程无损检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工程无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