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企业法律性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法 人身份证/护照。
2、企业贸易性文件:公司简介、公司情况说明、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财务报表、 商业承兑汇票(样票彩印件)。
3、企业确认性文件:《保兑函》(企业法人签字盖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书》(企业法 人签字盖章)、《邀请函》。 注:上述文件用彩色扫描发至
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基本条件:
1、保兑银行:九大银行支行、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商业、农材信用联社。
2、贷款期限:三年期(每半年换一次票)。
3、贴现利息:(1)按国家规定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执行。(2)头半一次性贴息16%=2(含个半年贴息),续票时每半年4.5%---6.5%之间。
4、承兑金额:每次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
5、票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中心统一票据。
三、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操作程序:
1、企业将上述应提供的相关文件彩色扫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
2、贴现方对上述文件进行初审,评议、若贴现方通过初审,立即发出《邀请函》,企业邀请贴现方代表赴企业所在地保兑银行核行,核行内容如下: (1)与保兑银行负责人(行长、联社主任等法人代表)面议本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2)确认保兑银行能否开出《保兑函》。 (3)了解企业的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
3、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项目的基本情况。
4、核行完毕并确认无误后,双方正式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书},届时,企业方立即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保兑银行开出《保兑函》,与此同时,贴现方立即电子汇款于企业帐户,双方同台交割。
5、贴现方赴企业所在地保兑银行或农村信用联社核行时,企业无法兑现确认文件的约定,并无法开出保兑函,企业应无条件承担贴现方、中介方往返旅差费用,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
6、企业方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保兑银行也出具《保兑函》,贴现方三个银行工作日内无法将贴现资金汇入企业帐户,贴现方、中介方的往返旅差费用由贴现方承担,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给企业方。
7、企业方、贴现方双方违约与中介方无关,免追索中介方责任。
8、企业方、贴现方同台交割完毕后业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