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于投标与招标业务,通常是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条件之一。银行(担保人)应投标人(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以招标人为受益人的保函,保证投标人在开标之前不中途撤销投标、不片面修改投标条件或中标后不拒绝签约、不拒绝交纳履行保证金或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否则银行将支付给招标人一定的金额作为赔偿。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标人的诚意与资格。
适用范围与用途:
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投标人避免了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通过保函条款设定,有利于维护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对招标方而言,可以在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